关于徐靖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靖德同志兼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印志威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刚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新华同志常州市新北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娟华同志常州市新北区房产事务所所长职务。
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