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城建[2005]46号
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工程管理的通知
区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施工企业:
今年以来,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区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对新的形势、新情况,积极调整开发思路,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保持了全区房地产市场的平衡健康发展态势,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从建筑市场执法的情况来看,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肢解发包工程,给工程施工埋下了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工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签订阴阳合同,任意压级压价发包工程;未办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款投诉不断。所有这些存在的问题已严重扰乱了我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为切实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管理,努力提升全区房地产开发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承发包管理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搞好工程承发包管理。严禁将外墙涂料、外墙保温、屋面防水、门窗工程、外墙装饰工程等肢解发包给施工单位。上述分项工程必须全部纳入总包范围。坚决杜绝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二、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的合同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相一致,严禁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施工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严禁将安全设施费用作为投标报价的优惠依据。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在办理房地产项目招投标、合同见证时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一些工程造价明显不符合实际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一些弄虚作假、签订阴阳合同、逃避规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三、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队伍管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款情况行为。近一段时期以来,涉及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农民工工资款拖欠投诉时有发生,给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不稳定因素。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一些农民工工资款欠拖不决的疑难拖欠问题,要责成相关施工单位限时解决。下一步,我局将依法采取综合管理措施,对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开发企业,将限制其新开工工程上马,已经开工的将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建配套设施验收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
四、搞好自查,全面整改。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目前在建工程在建筑市场行为、工程合同、施工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各类开发项目有序进行。
加强工程管理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房地产开发管理水准的一个重要标尺,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努力促进我区房地产开发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工程 管理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2005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