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城建〔2003〕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行业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切实加强全区建设行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行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我区的固定资投资年,预计全年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资将达30亿元,年内将有一大批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建设行业施工安全管理的任务将十分繁重。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全区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观念,重视抓好每一个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极其重要内容,并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切实抓紧抓好,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力度,坚持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与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统一部署,同步实施。
二、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建设行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区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基础上,狠抓安全施工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工作,真正形成全区上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二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制度,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落实。重点对建设项目在实施工过程中发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并予以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