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2005年7月26日,无锡市胡棣精细化工厂在新产品调试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8月2日,位于春江镇江边化工区的常州亚邦申联化学有限公司,在新建项目未经安监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试生产,发生氯气泄漏事故,造成企业内部及周边企业部分员工呕吐等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对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申下列要求和规定:
一、各企业必须认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认真整改到位,防止各类事故发生。重点检查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履行安全生产法定审批手续情况、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等,凡是没有经过安全审查的在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补办相关手续。
二、各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依法办理安全审查、设立批准手续,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危险化学品。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规定,所有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在通过安监部门组织“三同时”和竣工验收、并对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整改到位后方可投产运行。
三、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装置试生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开工方案和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参加调试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了解新产品的危险特性,熟悉生产工艺、操作方法和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试生产期间,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
四、要做好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按照上级和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以上要求请各企业认真执行,以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
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