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司[2004] 9号
关于在全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法制宣传的意见
各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区政府已决定在近期组织在全区范围组织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整治,这是关于到保护我区自然环境和确保社会环境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重要行动,也是努力践行“三个代表”、按照科学发展观发展经济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了加强对广大群众尤其是各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使之自觉配合、踊跃参加此次整治行动,要求各司法所迅速行动起来,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本次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保护环境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的主要形式是:在各镇、街道集贸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标语内容附后),向当地有关企业印发宣传资料:法律法规、新北区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由各地分管领导提供复印)。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市政府:6640649 传真:6668112 区政府:13337887661。通过各地及时地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以营造“环境违法可耻,保护环境光荣”的良好氛围。
三、本次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是5月下旬—11月,区镇两级均成立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于本月10日召开部署会议,届时,各镇分管领导将在会议的部署下将本地专项行动准备情况向区领导小组汇报,各所宣传做法是其中组成内容之一,务请各所及早做出打算准备,以利在全区专项行动中不是失主动,具体宣传工作安排请于6月15日前报区司法局,并于7月上旬市、省和国家检查组来我区全面检查前报告宣传工作的实际做法。
新北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标语:
1、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2、还我清山绿水纯气,为子孙后代优生造福
3、树立环保观念 巩固“创模”成果
4、科学发展经济 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5、环境违法可耻 保护环境光荣
6、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停产治理重点排污企业
7、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 查处涉及环境违法违纪案件
8、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9、加大监管力度 确保达标排放
10、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00四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法制宣传 意见
新北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4年6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