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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到今年年底,区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选举。10月14日,新北区在区管理中心召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并正式启动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区领导韦东生、王宇伟参加会议。
依法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推进新时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全区的选举日安排在11月26、27日,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主要分选举准备、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和完善提高五个阶段。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换届工作始终,规范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人才和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韦东生在讲话中要求,要充分认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抓好换届选举;要站在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高度抓好换届选举;要站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高度抓好换届选举;要站在建设“强富美高”高新区的高度抓好换届选举。要全面准确把握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握选人标准;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深化群众自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稳妥有序推进。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督查力度。
会后,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还共同组织了选举工作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