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近年来,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等见义勇为活动,用实际行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他们中有的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有的不畏强暴,勇斗歹徒;有的主张正义,举报线索;有的抢险救灾,救死扶伤,在建设平安新北、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经组织推荐、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程序,决定授予唐志庆等2位同志“新北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1.唐志庆,男,1972年11月出生,新北区薛家镇奥林匹克花园居民;
2.张井春,男,1952年8月出生,新北区天山花园27号绿业水果店店主。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分子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平安新北、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