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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7〕50号)、《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常新委办〔2017〕82号)、《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开工委〔2017〕36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单位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一、指导思想是什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遏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促进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是什么?
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各行业安全风险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管控能力,从而进一步强化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和应急救援能力。减少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三、治理任务是什么?
进一步明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各行业领域)、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淘汰关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有哪些?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推动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安排有哪些?
河海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年7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7月)。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底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街道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街道有关部门须认真总结经验成果,于2019年11月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街道安委办,由安委办汇总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有哪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间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并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街道安委办。
(二)各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向街道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街道安委办要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对各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将名单报送街道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