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现状,充分挖掘存量资源利用潜力,切实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常新委〔2015〕5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工业企业普查。为切实做好本次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开展全区工业企业普查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淘汰过剩、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开展土地年租金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业企业普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建立全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综合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实现规模集中、要素集约、产业集群、效益集显的工业用地新格局。
二、普查对象和时点
(一)普查对象
面积大于200平方米且现状为工矿仓储的国有、集体工业用地(含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业用地及实际用途为工矿仓储的用地);各镇、街道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闲置用地及空置用房(例如医院、学校、农机站、村委会用地等)。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普查数据资料为2016年度数据资料。
三、普查内容
(一)土地基本信息:土地权利人、户管单位、不动产证(土地证、房产证)号、宗地号、土地坐落、所有权性质及面积、使用权类型、批准用途、实际用途、不动产证(土地证)土地面积、不动产证(房产证)建筑面积、规划批准建筑面积、改变用途情况等。采用勘测技术获取企业实际用地面积和实际建筑面积。
(二)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行业类别、从业人数、参保人数、企业状态、工商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为规上企业等。
(三)企业经营纳税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开票销售收入、入库税费合计(入库税收总额、入库非税收入总额)等。
(四)企业能耗情况:天然气表用户号、天然气用量、电表户号、用电量、自来水表户号、用水量,以及蒸汽、原煤使用情况等。
(五)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污水、COD、氨氮、总磷、、、烟(粉)尘、VOC等污染物排放量。
(六)企业综合素质情况:研发机构等级、商标类型、制订标准情况、重合同守信用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诚信纳税情况、发明专利数量,高级人才数量、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等。
四、普查任务
(一)摸清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状况
以地块为基本信息单元,全面调查全区工业企业面积、空间分布、产权登记、开发利用状况、投入产出水平、用途改变、企业能耗、污染排放等情况。
(二)掌握工业用地年租金征收情况
掌握国有租赁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行政划拨土地上从事工业生产用地和擅自改变用途的工业用地情况。
(三)建立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综合评价体系
依据《江苏工业用地调查技术导则》(试行)中的“江苏省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规范”要求,结合全区工业企业调查实际情况,建立全区工业企业普查数据库和资源利用综合评价体系,为区相关职能部门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四)建立工业企业资源利用激励及约束机制
依据《江苏省工业建设用地指标(2014年版)》(苏国土资发〔2015〕75号)、《常州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方案》(常国土资发〔2016〕170号)等文件要求,对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现状及潜力进行分析,研究全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特征、规律和存在问题,提出全区工业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的路径及措施。建立健全全区低效工业企业盘活利用的引导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
五、普查节点
全区工业企业普查工作从2017年2月开始至2017年12月底结束,总体上分为普查前期准备、普查试点与成果分析、全面普查、项目验收评审等四个阶段。
(一)工作前期准备(2017年2月~2017年3月)
1.筹建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普查办公室。确定普查工作技术承担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同时建立普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对苏高新、锡高新、武进等地开展调研,学习周边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同时编写、制定我区工业企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普查录入系统。
3.对接市场监管、财政、城建、环保等区级部门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来水公司和燃气公司等市级单位,对全区工业企业的自然数据、经济数据、能耗以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进行收集和梳理工作。
(二)普查试点与成果分析(2017年3月~2017年6月)
1.召开普查试点动员会,下发三井街道和罗溪镇两个试点镇(街道)工业企业普查工作底图和调查表等资料。落实两个试点镇(街道)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普查工作小组,明确普查工作人员。
2.对两个试点镇(街道)组织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和软件操作培训。普查工作技术承担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进驻两个试点镇(街道)进行现场蹲点指导和数据质量监理。建立普查数据采集核查、系统录入和补充完善等相关普查制度。
3.总结普查试点工作经验,认真分析解决发现的问题,形成试点成果材料。建立全区工业企业普查数据库和资源利用综合评价系统,对两个试点镇(街道)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行分析研究。
(三)全面普查(2017年7月~2017年12月)
1.召开全区普查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工业企业普查工作。下发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监理工作方案、普查技术指南和软件操作指南等资料。落实六镇两街道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人员,建立普查相关工作制度。
2.六镇两街道分两批启动工业企业普查工作,第一批为春江镇、薛家镇、河海街道、龙虎塘街道,第二批为孟河镇、西夏墅镇、新桥镇、奔牛镇,每批普查时间为三个月。普查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成果入库和资源利用综合评价等均按照区普查工作要求执行,最终形成全区工业企业普查成果和资源利用综合评价结果。
3.建立涵盖土地、产值、税费、环境、能耗等信息的多部门联动数据共享更新机制,以确保调查数据现势、真实、有效,为全区招商引资、差别化征税、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用地规划编制和相关经济政策制定等提供科学依据。
(四)项目验收评审(2017年12月)
将全区工业企业普查成果报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进行评审。
六、工作保障
全区工业企业普查工作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人员、经费、设备、安全、保密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保障
全区工业企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各镇(街道)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全区工业企业普查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区长兼任。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企管站(工业办)、国土所、统计站等相关人员组成镇、街道普查办公室。
(二)制度保障
建立普查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由区普查办公室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研究协调普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建立普查通报制度,区普查办公室每月将普查工作情况通报区主要领导。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区普查办公室组织技术单位、监理单位对各镇、街道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发现错误或缺漏的数据,立即退回并重新调查,对责任单位全区通报批评。建立普查督查制度,区普查办公室对普查工作全程督查,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从严处置。建立普查数据更新制度,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31日为普查数据的更新时点。
(三)宣传保障
各镇、街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标语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区工业企业普查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工业企业配合普查,为开展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技术保障
本次调查的技术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其他必要的条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选择技术力量强、人员充足的技术单位来承担本次项目。选择有监理资质和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单位进行项目监理,全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费控制。
(五)经费保障
区财政对区工业企业普查技术服务费、土地勘测费、项目监理费、系统建设费等费用予以保障,并对每个镇、街道按5~10万进行补助。镇、街道调查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财政承担,工业企业普查经费需足额纳入区、镇(街道)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的管理,保障各项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
(六)安全保密
普查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公布调查成果。
附件:1.新北区工业企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北区工业企业普查各部门提供信息对照表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