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玛星光医疗美容门诊部(常州)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递交的《关于设置常州澳玛星光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申请报告》收悉。现已公示结束。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同意设置常州澳玛星光医疗美容门诊部。请收到此批复后,按要求及时向我局提交材料。
此复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