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体运作
集中办公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督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二、制定计划
分解目标 牵头部门指导各地区有序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
三、综合考评
严肃问责 考评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通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并向社会公布。有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