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罗溪镇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罗溪镇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北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会议精神,根据区政府党政办公室印发《新北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常新委办〔2017〕68号)任务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发展生态安全农业,增进民生福祉”为导向,通过高标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进一步健全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使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显著增强,确保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产地环境预警、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制度,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等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镇级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
2.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把生产主体监管、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监管预警、宣传教育等6大功能全部纳入平台,面向公众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农产品溯源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实现对重点农产品生产、流通、检测等关键环节的全程监控。
3.落实监管职能,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考核体系。
4.制订镇、村两级监(协)管人员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协)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1.将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大户、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归类建档,明确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切实落实储粮熏蒸备案,确保粮食储存安全等规定。
3.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1.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建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置制度,健全生产经营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
2.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实行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3.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
(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兽药工作,制定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入户率达到100%。
2.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强化“三品”企业证后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整的农产品生产记录,实现产品包装、标识后上市销售。
3.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推广有机肥生产等处理模式,全面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
4.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生产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衔接,“三品”企业实现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生产记录保存二年。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测
1.落实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每年现场巡查1次以上,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每年现场巡查2次以上。
3.制定全年农产品监测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开展检测工作,年检测样品不少于4800个。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7月~2018年1月)。制订我镇创建实施方案,按照区、镇两级创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8年2月~2018年3月)。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创建工作档案。
第三阶段:总结迎评(2018年4月~2018年6月)。组织开展总结和自评工作,迎接上级考核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镇政府将切实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职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定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常州市整体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考核评价标准等内容,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财政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巡查、采样检测、村级协管、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涉农重点村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搞好应急处置。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熟练掌握应急处置预案的工作流程,积极开展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附件:1.罗溪镇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员名单
2.罗溪镇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3.各相关单位采样检测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