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
现将《罗溪镇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罗溪镇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徐州丰县、苏州常熟重大案件教训,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安全稳定工作做早、做实、做细、做到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常州市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和《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新委办〔2017〕129号)的具体部署,现就在全镇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
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三大一实 三强一争先”活动,在全镇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安全稳定责任落实方面
1.重点检查内容:围绕十九大安保维稳总体要求,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安全稳定责任是否落实。(牵头单位:镇纪委、党群办、政法综治中心)
2.工作措施
(1)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最严格的安保维稳工作措施,切实做到看住重点人、管住重点物、守住重点目标、稳住社会面,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的目标。
(2)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各单位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安全稳定责任。
(3)加强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制等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
1.重点检查内容
(1)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情况,是否建立应急预案。(牵头单位:政法综治中心)
(2)对涉军群体,是否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贯彻举措及落实情况。(牵头单位:社服中心)
(3)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受损群体底数摸排和稳控情况,特别是对涉众型“类金融”市场主体及非法集资活动摸底排查情况。(牵头单位:罗溪派出所)
(1)全面排查重大不稳定因素。围绕可能造成影响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按照“日报告、周会办、月研判”的工作机制,每日上报平安稳定信息、每周会办突出信访矛盾、每月研判安全稳定形势,常态化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尤其是针对征地拆迁、劳动社保等重点领域,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民代幼群体、投资利益受损者等重点群体,以及近年来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赴省越级上访、曾在京在宁滞留缠访等重点人员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级分类落实稳控化解措施。
(2)重点攻坚信访积案化解。建立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联动工作机制,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管控重点核心人员,进一步压降进京非正常上访。结合“三大一实干”活动,及时回应、妥善处理群众诉求,集中力量,争取在十九大前再化解一批信访结案。
(3)严密防范打击涉众经济犯罪。常态化开展投资理财市场主体排查整治和“打传清传”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众型投资不稳定因素的研判,做好预警及线索反馈。加快案件办理,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面建立防范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方面
1.重点检查内容:汽车站、大型商贸区、集贸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情况,重点路段、重点目标、重点时段巡防情况,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罗溪派出所、城管中心)
(1)做实基础管控。全面加强入户走访、安全防范、人员管控等源头性、预防性、基础性管控工作。深入开展“五项基础管控会战”和“五个专项攻坚行动”,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5%以上、重点人员登记列管率达100%。
(2)强化巡防值守。坚持战训结合、情巡结合、公秘结合、动静结合,以重点核心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道路为巡防重点,全面提高见警率、盘查率和巡防抓获率。
(3)强化校园安全防范。落实《罗溪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要逐一进行安防体检,重点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和校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校园及周边重大安全问题。
(四)排查管控重点人群方面
(1)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及性格偏执人群心理疏导情况。(牵头单位:罗溪派出所)
(2)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稳控情况。(牵头单位:社服中心)
(3)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法轮功等涉邪教人员稳控情况和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利益群体挑头人员和长期、重复进京上访人员排查、包案、稳控情况。(牵头单位:政法综治中心)
(1)紧盯重点敏感人员。对法轮功人员、涉恐可疑人员以及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全面梳理列管,严防发生现实危害。对信访重点人员、政策性利益群体的挑头人物、规模性群体事件的组织策划者,逐一落实属地责任,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稳控。
(2)严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动态管控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全面施行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和住院治疗康复救助机制,使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能就近就便接受治疗和康复。开展对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中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同步排查管控,做到应收尽收,对无法收治的,逐人建立管控小组。同时,贯彻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督促、保障监护人履行好监督服药等管控,不断提高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治疗、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控制和减少肇事率。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安全稳定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将重点对象全部纳入移动定位管理。对吸毒人员深入开展“大收戒”专项行动和“逢嫌必检”工作,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
(五)安全生产方面
(1)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情况。(牵头单位:环安中心)
(2)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两客一危”、天然气、瓶
装液化气、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牵头单位:罗溪派出所、环安中心)
(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情况,事故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情况。(牵头单位: 监审室、罗溪派出所)
(1)加强重点整治。针对各类重要目标、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分类推进安全生产执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风险整治,对非法灌装、运输瓶装液化气以及使用不合格或过期钢瓶等安全隐患开展重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停产整顿、依法取缔等执法措施,坚决把各类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健全长效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同时严格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严重违法行为和事故企业公开曝光制度,严厉惩戒涉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失信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中旬)。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和每个企业。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底)。对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网格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做到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主动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排查工作,形成台账。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检查,推动健全和落实长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具体名单附后)。
(二)强化工作职责。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特别是政法综治、派出所、环安、社服、城管、市场监督等,要增强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把安全稳定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前,各工作组要结合整治工作内容和重点,不定期地检查各单位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效。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要亲力亲为、沉到一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镇党委、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附件:罗溪镇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