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现将《罗溪镇“散乱污”整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
罗溪镇“散乱污”整治实施细则
通过前期排查,目前罗溪镇已基本梳理出园镇“散乱污”企业名单(附件1)整理了各企业的整治措施,为便于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好“散乱污”整治工作,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明确工作职责
(一)各村(社区)整治工作,由蹲点村(社区)党政领导牵头,蹲点镇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村(社区)选派的精干人员组成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本村(社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治、关停任务。
(二)镇“263”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关停企业的联合执法,对规范提升企业提供整改指导。
(三)工业园区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由镇环安中心负责。
二、明确工作标准
(一)对于关闭取缔的企业。应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材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的标准实施。
(二)对于规范提升的企业。各村(社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督促企业予以整改。1.督促无证无照企业尽快落实证照办理,完善环保手续,合法生产;2.对污染严重企业,如存在喷涂、喷粉、酸洗、铸造等工艺,或停产搬迁,或尽快落实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3.督促企业加强危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宣传、学习,督促企业建立危废管理制度,落实危废的规范化堆存和合理合法处置;4.督促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和检测计划的落实,提升相关人员环保意识。具体参考《罗溪镇各村(社区)部分企业规范提升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2)。
三、落实工作举措
(一)各村(社区)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
1.制定一套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整治方案应报镇环安中心备案;
2.召开一次会议。由蹲点领导牵头组织各村(社区)“散乱污”企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部门会议精神和整治要求,做好企业思想工作,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必要时可以对关闭企业进行一次集中谈话。
3.强化一支整治队伍。由蹲点领导牵头,各村(社区)书记对本村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按照各村(社区)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4.按时报送一套表格。各村(社区)落实专人按时、高效报送《村(社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表》。
(二)环安中心要及时做好村(社区)整治情况汇总工作并定时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规范提升类企业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指导。
(三)联合执法组要按照镇“263”行动联合执法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协助村(社区)开展整治工作,安排好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执法职责,执法到位。
四、明确工作时限
(一)工作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13日前,各村(社区)完成方案制定工作。
(二)自行关闭、提升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按照“四个一”的要求,监督相关企业完成关停搬迁、提升整治等工作;对拒不配合或态度恶劣的企业或个人联合执法组要跟进执法。
(三)验收执法阶段:2017年12月1日起,镇联合执法组将对整治完毕的企业进行验收,对还未完成整治的企业现场执法。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各蹲点党政领导要积极参与“散乱污”整治行动,各村(社区)务必将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二)人员到位。各村(社区)工作组、联合执法组务必确保人员到位;联合执法组各职能部门须保证联合执法组成员工作时间,服从联合执法组领导统一调配。
(三)加强宣传。镇环安中心、党群办对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进展情况,通过区“263”行动简报、常州高新区报、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宣传,做到每月有报道。
(四)强化保障。镇环安中心要建立考核机制,对各村(社区)的整治工作跟踪考核,年底对各村(社区)任务量、工作成效综合评定后,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村(社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镇环安中心、党群办要根据联合执法方案做好联合执法工作组保障工作,各村(社区)在整治过程中建立专门保障机制,确保“散乱污”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村(社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情况汇总表
2.罗溪镇各村(社区)部分企业规范提升整改措施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