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6031号
案件名称
常州欣蓓商贸有限公司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案
处罚事由
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欣蓓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2000140950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春龙
处罚结果
1.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2月5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2月2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