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大会。周斌、陆敏、王宇伟、嘉秀娟、薛明方、严俊、盛晓东、张德智、孙泽阳、胡秀芳、陈华鹏、高炎、徐雪春、黄华承担任大会执行主席。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张少平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徐逸峰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后,代表们对以上三个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并酝酿各项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