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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信息时间:2018-05-23 阅读次数:
 

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新桥镇安监办积极落实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遏制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检查,强化自查自纠。结合部门职能,突出检查粉尘涉爆危险场所、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同时积极要求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隐患自查自报,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第一时间改正,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督导,死守紧盯,全力整治安全隐患。深化“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

三是发动宣教力量,筑牢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宣教帮扶、交流学习、专项培训等活动形式,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变成每个企业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行为,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本着在交流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的原则,积极鼓励企业之间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监管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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