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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作机制 推动实事实办
--关于优化为民办实事项目机制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8-01-05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民心工程”的集中体现,长期以来广泛受到社会关注。实施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于解决广大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政府工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优化为民办实事项目机制,切实提高民生工作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近期,区政协课题组对近年来我区已经实施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了梳理分析,并赴江浙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一、实践与成效
  多年来,新北区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提升民生幸福的重要抓手,在每年区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承诺,以项目化管理形式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工程。
  1.项目征集
  历年的10月中旬,区党政办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征集次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对于收到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去掉重复的、群众受益面窄的项目,一般挑选出三十余件项目建议进行整合归类,形成年度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主要内容基本涵盖了社会保障、困难群体救助、文教计生、卫生医疗、城市建设、农业水利、食品药品安全、市场诚信体系和平安建设等领域,涉及人社、城建、社会事业、农业、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
  2.项目确定
  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对征集到的候选项目进行筛选,按照“紧扣民生、惠及百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群众受益面广、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确定十件左右为民办实事项目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讨论决策。这些项目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有助于改善民生,从本区实际出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项目描述量化、具体,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当年度预期可以完成。三是项目设计符合实际,明确了项目的总体目标、实施进度、经费预算,并落实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便于今后工作推进。
  3.项目督查
  为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从2013年起,每年年初区委、区政府都会将其列为督查重点,每季度由区督查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当年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书面督查和现场督查。由于为民办实事项目与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互有交叉,因此为民办实事项目督查结合当年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督查一并进行,区督查室根据督查结果对项目进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近年来,我区注重把握广大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民生工作的着力点,把抓好民生工程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将重点放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上,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突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得到提升。五年来,我区强化普惠民生,累计投入1.1亿,实施了4项优质教育工程,6项医疗卫生工程,4项文体工程。全区优生优育早教工作明显改善,46所中小学技术装备水平总体达到江苏省教育现代化Ⅱ类标准,新建学校达到江苏省教育现代化I类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00元,150家星级药店设置“药事通”便民服务终端,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省定示范建设标准;农村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二是突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得到提升。五年来,我区累计投入2亿元,实施7项社会保障提标工程。城乡低保、困难救助、抚恤优待形成自然增长机制;建成 12个覆盖全区的基层康复(庇护托养)机构;全区60岁以上万名老年人获得白内障筛查和救助,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及困难老人均安装了“一键通”系统;低保孤老、分散五保老人、抗战老兵、失独老人等四类人员可以得到300元/(人·月)的居家援助服务。
  三是突出宜居宜业,生活环境得到提升。把喝到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菜、走上通达的路、住在和谐安定的小区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底线,持续发力,常抓不懈。五年总计投入7000万元整治提升老住宅小区环境,投入1500万元优化了全区专题园区公交线路,投入1500万元在龙城大道、藻江河沿线等骨干道路河道两侧建设自行车慢行系统;完成1家屠宰场和11家菜市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对全区1.3万个食品销售单位实施随机抽样检测;累计投入2368万元,提升改造城中村及农村安置小区的安全防范设施,合理布设监控探头,增设防爬刺,加装防盗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和复杂公共场所反恐防暴工作,全区公众安全感得到较大提升。
  二、问题与不足
  总体来看,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有序、富有成效,但是在任务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科学选定项目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征集对象主要是机关部门,群众参与度还不高,对百姓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关注还不够。许多为民办实事项目是部门日常工作,职能部门为了保障自身专项工作获得财政的支持,将这些工作打包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比如老住宅小区提升整治工程、中小学教育装备现代化工程、农村路桥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连续多年被列入其中,这些项目涵盖科目多、时间跨度长,实质上是上级下达的专项工作达标任务,每年都占用了大量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金,而一些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的迫切需求很难在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得到体现。
  二是项目扶持资金需进一步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面广、资金量大,每个项目都需要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近五年,年均由区财政承担的经费在8000万元左右,由各镇、街道匹配的经费在4000万左右,区财政年初预算一般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金2500万元,不足部分通过城乡建设资金等渠道加以解决,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区镇两级财政投入,上级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度较低。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面对项目申报,为了争取到项目资金,部分镇、街道即便是本地实际跟目标对不上,也要硬凑条件。另一方面,镇、街道每年都在同时实施若干个项目,每个项目都需要配套资金,叠加在一起,镇、街道财政难以承受,造成项目越多,负担越重,“没有项目发愁、有了项目更愁”。在配套压力之下,要么项目缩水,要么项目降标。在每年的项目落实中,都存在资金配备不到位、没法落实的情况,大大影响了项目的推进。
  三是部门合力推进需进一步强化。为民办实事项目一般由建议单位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落实,没有牵头区领导和综合协调机构,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考核主要针对项目建议单位,配合部门往往将其视为“额外工作”,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加上一些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职能部门沟通不到位,推进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审批、规划、土地等多重制约,影响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推进速度和最终效果。比如2016年实施的卫生惠民工程,原计划完成15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但当年仅9个卫生室达到建设目标,有相当一部分卫生室因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能开工建设,让当地群众对政府承诺产生质疑。
  四是项目绩效评价需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受益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项目成效优劣理应由人民群众来评判,而目前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评估、验收基本上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群众无法参与,实质上是一种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管理,往往流于形式,缺少社会化评估验收机制。少数项目由于群众使用频率较低,建成后被束之高阁,而部分文体设施、小区配套、便民服务等群众经常接触的项目,由于后续管理维护责任不清晰,容易出现“一次损坏”即“长期停用”的情况,造成财政投入的浪费,也违背了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民”的初衷,让一些老百姓误认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政府形象工程。
  三、对策与建议
  为民办实事项目服务的是普通群众,影响的是日常生活,细枝末节,最见感情,最考功力,实施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直接体现。总结我区既往的成绩和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现就进一步优化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项目运作工作机制。建议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运作的实施办法,建立项目“提议→确定→实施→督查→评价”的工作机制。要明确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选题标准和范围,在项目“提议”和“确定”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开门办实事”的程序,更加注重到基层去、到网上去,把那些带着现场温度、带着鲜明情绪的群众意见采集回来,善于从批评声音中、从负面意见中找准精细服务的改进方向,从源头上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群众确需的项目。从先进地区的实践来看,通常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确定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媒体的作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初步的拟办项目清单;二是结合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由区政府组织座谈、调研,筛选出一部分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且具有可操作性和紧迫性的项目;三是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程序明确当年具体实施的项目,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计划。比如,宁波鄞州区等地区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决定权交由人大代表,在区人代会召开之前,利用人大代表培训、走访,以类似调查问卷的形式,将由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备选项目,交由全体人大代表进行“票决”。
  二是扩大实事项目筹资渠道。资金保障是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前提,为民办实事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些投入不能仅局限于现有的区、镇(街道)财政盘子,筹措资金目光应该“朝上看”和“朝外看”。所谓“朝上看”就是要积极对上争取。近年来,中央、省、市对民生的投入不断加大,每年用于民生事业的支出十分可观,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上级政策的研究,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早谋划、包装项目,尽可能将我区拟推进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与中央、省、市的民生工程衔接起来,利用上级的扶持资金办好我区的实事项目。所谓“朝外看”就是要引入社会资本。为民办实事项目本质是公共服务的供给,供给过程并不存在政府、市场、社会的完全分离, 它们的作用是互补的,让非政府力量进入部分公共服务的供给领域,是政府在治理中的转型。尤其在江浙发达地区,服务业发展充分, 民间资本比较充裕也有意愿参与公共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更需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建议采取通过特许经营、财政补贴、政府采购、舆论引导等措施, 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实事项目建设,形成为民实事互促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是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为民办实事项目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完整的组织推进体系对于实施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十分关键。结合我们调研的浙江永嘉县、江苏溧阳市等周边地区推进方式,建议我区在明确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同时,明确每项实事的区政府牵头领导,由区党政办综合协调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工作。区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我区“三大一实干、三强一争先”活动,进一步增强民生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民生实事的重视程度,转思想,转作风,实干为民。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推进的组织化程度,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狠抓工程进度,对于工期明显落后的工程任务,要分析原因,及时上报区政府牵头领导,加快建设速度。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持续动态跟进工程进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打通工程推进最后一公里,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化解要素制约,保障专项资金到位不拖延,不打折,确保实事项目既快又好顺利完成。
  四是努力提升项目工程质量。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为民办实事项目要赢得民心,关键在于项目质量。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过程中要狠抓质量生命线,透明化敞开群众监督、支持群众参与共同管理、广泛宣传接受社会测评,真正把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最大限度发挥民生项目效益。对于涉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事项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招投标的宣传力度,严格筛查服务供给方的资质和服务水平,细化评价和考核方法,确保购买到质量过关、百姓满意的优质服务。对于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也容易引发矛盾的实事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合理合法推进工作,协调好政府工程与百姓个人利益,不要让政府为民办事的好意变成侵民扰民的坏事。对于数据指标类任务,如优质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方面,既要重视量的扩张,更要注重质的提高,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够得实惠。对于涉及文化服务的实事项目,要贴近群众的喜好、符合当地的实际,以百姓的需求和评价作为衡量文化产品质量的标准,安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搞花架子、假把式,将实事工程办到百姓心坎里。
  五是积极打造民生项目品牌。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过程就是沟通民意、汇聚民智、集中民力的过程,从调研情况来看,民生工作做的好的地区都有1~2个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特色。怎样办出新北区民生实事的特色,打造民生实事的品牌,助力新北幸福树的成长?这就需要区政府立足基本民生、建设小康民生、发展现代民生,集中力量优先办好那些保障水平偏低而我们又有条件改善的民生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要聚焦重点实事项目,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培育工作亮点。要对照新北区城市发展定位和发展理念,做优做强民生服务,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新北区实际,改造创新,争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要善于长远规划,早做先做,对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生活便利导向的事提早筹划,占领高地,领先潮流。要善于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对改善民生的合理预期,理性看待政府的积极努力,主动承担自身的应尽责任,以更积极的行动参与“强富美高”新北区建设。
  (课题组成员:杨光、谭伟良、花震言、王雪明、王永刚、杨杰、吴琼、孙思维、许佳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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