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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西夏墅镇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要求,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制定《西夏墅镇2018年度污染源环境监管计划》西政发〔2018〕10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的根本目标,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全面核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责任领导及部门是什么?
分管领导:奚文荣 副镇长
责任部门:西夏墅镇安监办(环保办)
三、职责分工是什么?
1.镇安监办(环保办)负责对本年度西夏墅镇污染源企业(名单附后)的监督检查。
2.各村(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企业监督检查和环境信访调处(如跟本年度污染源监管计划重复则由镇安监办(环保办)监管)。
四、监管内容包括哪些?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现场生产状况;
3.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4.污染物排放情况;
5.危险废弃物现场管理情况;
6.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情况等。
五、监管程序主要有哪些?
1.了解企业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工艺,产污环节、种类和排放标准,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和取证设备;
2.按照现场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3.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
4.根据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分析结果,得出现场检查结论,提出处理建议;
5.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6.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