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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目前罗溪镇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问:关于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
答: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从2018年1月1日开始,2018年3月31日结束。
问: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范围有哪些?
答:在罗溪镇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和实际经营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问:关于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工作的目的是规范用人单位合法的用工的行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此次网络申报,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加强对用人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合法利益,帮助劳资双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企业发展服务。通过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结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日常巡查、社会保险扩面等工作,全面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问:目前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发放材料多家?书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目前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已发放到用人单位120家左右。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9、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10、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问:如何开展2017年度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
答: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在接受2017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后,罗溪镇社服中心劳动监察科充分利用已建立企业QQ群(400多家)、电子滚动屏、网站等方式转发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和申报要求,大力宣传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工作,对新开户的和不了解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进行上门服务,并引导用人单位推行网上申报,指导用人单位根据操作流程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为企业提供咨询热线,解答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书面审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问:对用人单位不按期申报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承担什么后果?
答:在规定时间内,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数据申报、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被纳入随机抽查检查单位名录加强日常巡查或重点监察,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在一年内不得授予劳动保障有关的荣誉或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