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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奔牛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问:此次检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此次检查的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问: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哪些?
答:一是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管。对学校内食堂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持有情况、食品安全自查情况、食品购物凭证等资料留存情况、是否经营或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等的食品。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证照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出入口周边200米内不得有无证流动食品摊贩经营活动。二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对馒头、熟菜、甜白酒、豆制品、生鲜肉、鸡鸭血等收集样品,送新北区食品安全快筛快检中心开展食品安全快速筛查工作。三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应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共治。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应主动公示行政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督检查结果、量化等级等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监管部门通过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力度,形成食品经营者自我约束、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共治格局。
问:这次检查的工作机制包括哪些?
答: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三是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问:此次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这次开展检查的时间从9月12日开始。
问:奔牛镇是如何开展这次检查的?
答:9月12日,奔牛镇副镇长曾天鹏带领镇食安办、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对奔牛中天实验学校和奔牛实验幼儿园金牛分园食堂进行检查。重点对现场环境卫生、食品贮存加工、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原料采购、相关台账记录及“阳光餐饮”工作推进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并现场指导和整改,要求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同时,曾天鹏强调对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户也要加强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