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市政府关于创建全省 “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3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目标责任书》的通知》(常政发〔2018〕3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目标
农村公路建设好,新改建工程质量好和安全隐患治理达标;农村公路管理好,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路政管理效果好;农村公路养护好,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路面技术状况好;农村公路运营好,行政村通镇村公交,建成覆盖区、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2018年,全区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均达到江苏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的创建标准。
二、主要措施
(一)建设畅通便捷、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路网。一是新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重点打通阻碍镇村公交及校车通行的“瓶颈路”和“断头路”。二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7座,农村公路桥梁通畅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以双车道及以上等级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优先建设镇村公交配套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公路向新增景区、农业产业园、居民居住点等节点延伸。四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通行客运班线和急弯陡坡、临水及高路堤等重点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五是规范工程管理,加强过程控制,确保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六是修订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督查频率,杜绝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发生次数明显下降。
(二)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一是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实行“县道由常州市公路站路政执法、乡村道由镇农路办路政执法”的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护设施,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并予以公告。三是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车辆治理,采用固定与流动检测相结合模式,加大现场查处与源头治理力度。四是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五是推进路域环境示范路建设。推广路域环境示范路创建经验,深化拓展创建成果。六是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重点对路面污染、桥下堆积物、沿线垃圾倾倒及水果摊点摆设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七是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体系,建立农村公路路政工作QQ群,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八是按照创建标准进行绿化方案设计与实施,对农村公路原有绿化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农村公路宜林路段绿化全覆盖。
(三)落实创新驱动、科学专业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一是深入推行养护及长效管理工作。及时修复公路病害,做好预防性养护,提高养护效率,确保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率县道不低于98%、乡村道不低于96%,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稳中有升。二是强化桥梁管养。落实各项制度,开展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完善桥梁卡片管理档案,加快对桥梁小型病害的维修处置。三是加大新技术应用。试点采用公路不开挖修复基层技术及新型沥青灌缝技术,加快推进县道X210绿色公路示范项目建设。四是提升绿化养护水平。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对绿化遮挡视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治理,保障通行安全。
(四)建立客货并举、便民惠民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一是提高农村公交服务质量。通过增加班次、延长服务时间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参照国省道标准,在县道及重要乡村道公交站台、校车停靠点设置港湾式停靠辅助标志标线。二是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优化公交线网,根据路网结构的变化、客流量的变化,以及乘客的出行需求情况,新辟、调整、优化公交线路。三是推进区、镇、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依托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邮政快递服务点等,发展紧密型农村物流联系网点,同时引导各站点服务设施的优化改造,完善健全农村物流的末端网络。开展“快递下乡”工程,确保物流网络实现区、镇全面覆盖,力争每个行政村新增1~2家便民物流点。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调查方案
根据创建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全区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析各项创建指标存在的差距,重点做好三项调查:一是农村公路路况调查,二是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调查,三是农村公路安全环境调查;落实好四个计划方案:一是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计划方案;二是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计划方案;三是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方案;四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方案。
(二)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建立省级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地方配套等挂钩制度,对“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先进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省级年度督导、市级半年督查、区级季度检查、乡镇每月自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分层次进行排名通报,及时对农村公路管理成效进行公示、监督和评价。对照节点要求,加大推进力度,重点对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建设质量、管养效果、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镇政府、村委会的指导督导,充分发挥镇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工作中的作用。
附件:1.江苏省“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2.新北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指标分解表
3.新北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书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