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新北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
“十有县”创建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43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特制订本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标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机制体制建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有制度。全面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调查排查、巡查核查、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信息报告、应急会商、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制度,做到防治有规划、工作有计划、年度有方案、点上有预案。
(二)有机构。区、镇(街道)两级均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指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镇两级国土资源部门。
(三)有经费。区财政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监测、治理、避让搬迁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有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均纳入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群测群防员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定期对监测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形成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报告。
(五)有预警。区国土分局结合常州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平台,及时形成本地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将信息发送给群测群防网络中的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六)有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施的建设工程和相关规划,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评估提出的防治要求能得到落实。
(七)有避让。每处威胁人员安全的隐患点应建有相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在紧急情况下,能尽快启动应急预案并有效组织所有受威胁人员实施避让。近五年地质灾害避让成功率达到100%。
(八)有宣传。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宣传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政策宣传、临灾避险知识普及、防治技术培训等活动,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基本掌握“四应知”、“四应会”。
(九)有演练。对威胁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十)有效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一一制定防灾预案,预案规定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险场所等防灾内容,一旦发现险情能及时避险。提高群众识灾避灾意识,发挥基层受威胁群众的防灾避险主动性,使群众防御突发地质灾害能力得到提升。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6月15日~6月30日)
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7月1日~9月30日)
认真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具体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申报验收(10月1日~10月30日)
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十有县”创建申报资料,并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十有县”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区、镇(街道)两级政府是创建工作的主导力量,区政府成立“十有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负责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落实经费、人员、设备添置等,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能,加强指导监督,强化执法监察,密切配合协作,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各司其职,确保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标准作为今后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的核心内容来抓,围绕建设标准逐条对照,找出问题和差距,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对重点和难点工作,要列出时间表,逐项解决,确保规定期限内完成创建任务。财政部门要安排落实好必要的工作经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各镇(街道)要深入调查,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使基层干部、受威胁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警报方式、撤离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