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阳光扶贫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现将《常州市新北区低保对象教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新北区低保对象
教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阳光扶贫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保障低保对象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开展教育精准扶贫,确保低保对象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2.主要任务:保障低保对象家庭子女进入新北区公办幼儿园、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就读;从幼儿园、小学、初中到完成高中或中职教育,对低保对象家庭子女就读期间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予以减免或补助;支持考取和就读高等教育的低保对象家庭子女申请免息生源地贷款,顺利完成学业。
三、实施对象
享受本政策的对象为新北区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在籍在校学生(以下简称资助对象),凭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认定。此前属于低保对象在籍在校学生享受帮困助学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四、具体措施
(一)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对象家庭在籍在校学生就读期间,对相关费用进行减免,减免标准如下:
1.学前教育阶段:减免保育教育费6500元/生.年,托管费1000元/生.年,伙食费1680元/生.年,代收费(指用于社会综合实践、春游、秋游活动收费)600元/生.年;减免范围限于资助对象就读户籍所在地公办幼儿园。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阶段伙食费1700元/生.年,代收费660元/生.年;初中阶段伙食费1800元/生.年,代收费800元/生.年;减免范围限于资助对象就读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减免金额最终以实际缴纳费用金额为准,且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阶段:低保对象家庭在籍在校学生就读期间,对相关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普通高中阶段:学费1700元/生.年,伙食费6000元/生.年,代收费800元/生.年,住宿费840元/生.年;补助范围限于资助对象就读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公办高中。
2.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学费1700元/生.年,伙食费6000元/生.年,代收费800元/生.年,住宿费84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民)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学校。补助范围限于资助对象就读常州市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
补助金额最终以实际缴纳费用金额为准,且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对象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由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当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协助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操作流程
1.对象审核
区民政部门配合区教育部门做好教育补贴发放对象的审核工作,每年定期采集低保对象家庭子女就学情况,由区民政部门汇总后报区社会事业局。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名单进一步开展学籍等方面信息的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名单,并形成低保对象家庭子女就学档案。
2.发放程序
低保对象教育补贴经费由区财政局列入专项预算,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经费的审核、发放及协助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工作。
3.长效管理
区社会事业局对补贴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确保补贴有效落实。区民政部门根据低保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信息,确保应补尽补。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财政、民政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校长负总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建立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教育扶贫资金合并其它帮困助学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教育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发挥新北区教育基金及其它社会救助资金的多渠道作用,切实解决低保对象家庭在籍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上的其它困难。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意义、政策内容和典型案例,让每个低保对象家庭学生了解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激励低保对象家庭学生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七、其他事项
1.其他符合《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的对象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现行文件资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