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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模先进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7

常工发〔2016〕41号

常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模先进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局、公司工会联合会,市各直属单位工会:

劳模先进疗休养活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先进的深切关怀,深受广大劳模先进欢迎和称赞,在广大职工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自我市组织开展劳模先进疗休养活动以来,全社会热爱劳动、崇尚先进、尊重劳模的氛围日渐浓厚,劳模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日益明显。为进一步加强劳模疗休养工作,根据《江苏省总工会劳模休养五年计划(2014-2018年)》精神,结合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加强劳模先进疗休养工作的规定。

一、目标任务

常州市总工会和溧阳市总工会、金坛区总工会、武进区总工会应按照劳模先进疗休养五年计划,各自认真组织劳模先进参加疗休养活动。全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劳模先进疗休养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劳模先进的关怀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

常州市总工会和溧阳市总工会、金坛区总工会、武进区总工会应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适时启动劳模先进疗休养活动,当年完成全部批次。市总和各辖市、区总工会要将劳模先进疗休养工作纳入工会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劳模先进疗休养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安全进行,每次劳模先进疗休养活动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并根据组队情况配备1到2名工作人员,努力为劳模先进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劳模先进疗休养活动,原则上应安排到省内接待条件好、服务意识强的劳模休养基地或工人疗养院,也可以组织劳模先进到其它地点疗休养。劳模先进疗休养可以采取形式多样,符合实际的方式开展,可以安排形势报告,交流座谈、体检和健康知识讲座、参观考察、文体活动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本着节俭的原则开展劳模先进疗休养活动。市总工会和辖市、区总工会根据当年的劳模先进疗休养人数编制本年度的经费预算,各经审办要将疗休养经费纳入年度审计内容,加强检查和监督。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劳模先进疗休养活动,对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劳模先进要购买疗休养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要对省、市总工会下达的劳模休养名额要积极落实,完成选送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劳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劳模先进疗休养工作。

每年疗休养活动结束后,各组织单位要认真统计年度参加疗休养的各级各类劳模人数、休养经费使用情况,总结劳模休养的组织实施、经验做法、问题不足等。及时收集劳模对休养活动的反响及建议,重视解决在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改进服务方法,不断提高组织劳模休养工作水平,把服务劳模的实事办好。

常 州 市 总 工 会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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