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五项措施依法促进企业家创新创业
发布日期:2018-02-27  

企业家是创业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法〔2018〕1号文件《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财富安全感,新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企业家经营、投资、创业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新北法院严格界定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2017年,新北法院审理了涉众型经济犯罪,在审理中,始终秉承审慎精神,严格审查证据材料,在依法保障受害人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防止经济刑法扩张,对经济自由过度干预。

二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帮助企业实现重整。新北法院围绕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本着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对困境企业的挽救的原则,依法审理了破产案件。召开银河湾破产债权人会议,积极发挥府院联动协调作用,首次表决即顺利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及财产分配方案,在全市属首例。加强对重整方案的审查,指导美林地产破产管理人依法有效履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效审结金丰置业破产重整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利用债转股等形式,完成常州永泰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创业创新。新北法院主动走访了辖区内多家上市企业,在企业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建议,受到了企业一致好评。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对中小企业实施的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召开知识产权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审判蓝皮书,及时为促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意见。

四是有效开展涉企柔性执行活动帮助渡过难关。新北法院坚持维权与保护并重,对虽被判处法律责任,但究其根本是受外部经济形势影响而导致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和潜力企业,积极做好与权利人的沟通协调,转变常规执行手段,慎用查封、扣押手段,坚决避免因执行行为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恶化,创造时间和机会,帮助潜力企业渡过难关,努力形成债权人权益保护和涉诉企业生存发展相互兼顾的双赢格局。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企业健康发展良好氛围。新北法院注重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加强对企业多发的、具有共性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在普法宣传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解答法律疑问、制定法律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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