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协作,爱心接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发布日期:2018-06-08

6月6日,高新区院在办理一起强制猥亵案过程中,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并启动异地协作机制,缓解未成年人被害人家庭的生活困境,传递人民司法的温度和温情。

林某(9岁)与其母亲刘某是高新区院今年办理的一起强制猥亵案的被害人,案发后,两人均返回江西老家。为最大限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状况,根据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精神,高新区院在办案时对被害人进行同步救助,一方面,承办人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到刘某独自抚养三名子女,经济较为困难,未检室及时联合控申科对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另一方面,启动异地协作机制,委托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检察院对林某进行心理监护跟踪,鄱阳检察院未检干警及时探望林某,向学校了解林某的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并代为送达了小橘灯爱心书包,让司法人文关怀在600公里之外得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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