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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费者陆女士向新北消协收投诉称:她与两个朋友在西夏墅某餐馆吃午餐,点了扁豆、鱼香肉丝和炒粉丝三个菜,当天下午,陆女士和其中一个朋友就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到医院就诊后被告知是食物中毒,陆女士推测是因为扁豆没烧熟导致其食物中毒,遂到餐馆理论希望得到合理赔偿,但餐馆负责人并不接受陆女士的说法,于是陆女士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新北消协西夏墅分会工作人员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经调查得知:当天中午,陆女士和其中一位朋友食用了扁豆,而另外一位没食用扁豆的朋友并没有出现食物中毒症状,且陆女士表示当天她们并没有吃别的东西,所以认定是餐馆扁豆没烧熟导致其食物中毒。而餐馆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厨师在那做了好几年菜,从来没有人反映过因为吃了扁豆而食物中毒,并且当天也售出好几份扁豆,其他消费者吃了都没事,不能凭借陆女士和她朋友的症状就认定是餐馆的责任。
由于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时,距离当天事发已经过去了4天,陆女士也没有保存呕吐物做相关成分化验,无法断定导致其食物中毒的具体原因,但餐馆负责人从顾客角度出发,还是愿意补偿消费者医疗费共300元。
在此新北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扁豆内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素等有毒成分,扁豆长得越老,皂素就越多,这种皂素在高温下可以得到破坏。可是,如果在烹调的过程中没有彻底熟透的话,就容易造成中毒。所以,扁豆不能像其他蔬菜那样热烫一下或者爆炒一下就可以,一定要炒后再焖煮10分钟以上,加热彻底一些。当扁豆颜色由鲜绿色变为暗绿或墨绿色,吃起来没有豆腥味,这样的扁豆才是熟透了,可以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