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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实际注重把握新北区乡村地域差异与发展特征,探索高新区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径。目前,《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已编制完成。
问:规划基准年是哪一年?规划年限到什么时候?
答:《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的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为2018~2022年。其中,规划设置了至2020年的短期目标,也设置了至2022年的长期目标。
问:目前新北区乡村振兴的短板主要在哪些方面?
答:新北区板块经济发展还不均衡,农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创新能力不足;城乡融合水平还不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城乡居民收入仍然存在差距。城乡用地空间紧张、资源环境约束等问题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瓶颈。
问:规划编制的依据有哪些?
答:规划总体考虑是要做到“一个总体贯彻、三个有效结合”。一个总体贯彻即区规划总体目标任务要贯彻市规划精神和要求。区规划无论在其框架结构的设计还是指标体系的构建,总体而言是与市规划一脉相承的。三个有效结合中,第一个有效结合是指深度结合区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规划在“乡村布局品质提升”部分提出“1+9乡村振兴规划体系”,以对应三年行动方案的规划引领部分;规划的“规划政策制度优化创新”部分与三年行动方案中的六大改革、十大行动进行了深入融合,促使内容做到全覆盖、再完善、更细化。第二个有效结合指紧密结合西部崛起行动方案。特别是在乡村布局的“分类推进小城镇发展”部分,明确以西部崛起为目标,着重谋划西部四镇的特色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落实。规划将西部崛起与乡村振兴紧密捆绑,两项行动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第三个有效结合指全面结合富民增收培植新北幸福树实施意见。明确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和生态宜居水平提升等内容整合纳入“乡村民生和谐幸福”、“镇村环境生态宜居”等规划模块中。通过“一个总体贯彻”和“三个有效结合”原则,规划实现了前后战略的紧密衔接,既贯彻了上级精神,又亮出了新北特色。
问:规划有哪些亮点?
答:规划首次提出探索区域农村住房改造新模式。探索建立符合镇村实际情况的农房建设和改造审批流程,简化流程、明晰权责、理顺关系,推进全区农房建设和改造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在强化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江南水乡风貌、乡村文化、乡村风俗,有序引导农村自愿开展住房改造和建设工作。其次,规划专门用一个章节,阐述了更加灵活、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人才战略,从而激发人才活力,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的好的农村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各方力量“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
问:规划编制的意义?
答:为全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明确主线。总体做到,统筹协调谋划好思路原则和实施路径,定好“总基调”;高点定位建立好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握牢“金刚钻”;突出重点梳理好战略举措和核心工程,牵好“牛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