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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常州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房管局制订了《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规定了房屋维修资金的条件及申报流程,为方便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能合理方便的使用维修基金,保证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10月12日,薛家镇城市管理科安排队员到凤凰湖壹号小区开展如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宣传活动。
问:有哪些人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答:此次宣传活动由城市管理科副科长汪志杰带领3名队员在凤凰湖壹号小区的小广场内进行宣传指导。
问:此次宣传活动的情况如何?
答:活动现场引起了很多居民的注意,他们针对房屋漏水、小区道路损坏等日常出现的问题,咨询了城市管理科队员,队员们依依进行了解答,并告知居民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专项维修基金、怎么申请等,另外,提醒了居民在适当时候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的帮助,一起管理好维护好大家的生活环境。
问: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自住宅完成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人是谁?
答:维修资金需要使用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来提出申请。
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流程是什么?
答: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报修单。2、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查勘,并出具现场查勘回复意见书3、申请人组织编制工程预算,制订维修资金使用方案。4、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签字认可。5、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方案,工程预算书。6、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7、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组织公示七天,无异议的,出具准予使用通知书。8、申请人取得准予使用通知书后,按照已申报的维修方案组织维修。9、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及其他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0、结算申报。11、结算审核。12、结算公示。
问:城市管理科怎么让薛家业主更合理的使用维修资金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答:为更好地服务薛家百姓,城市管理科积极组织各小区物业企业、社区、业主委员会参加区房管局关于住宅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培训,做好宣传工作并发放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