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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属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部署和要求,自即日起开展区属基金会2018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在新北区民政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二、年度报告所需提供的材料
1.《基金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样本见附件1);
2.《基金会2018年度审计报告》(范本见附件2);
3.《基金会2018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范本见附件3);
4.《基金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摘要》(范本见附件4);
5.《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时间和流程
基金会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按以下流程和要求完成年检年报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年报年检信息
参检单位登陆“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sp),网上用户名为基金会的名称(例如:常州市新北区XXX基金会),初始密码默认为123456(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在首页点击“年检年报”模块,进入“填写年检年报信息页面”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工作报告摘要以及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相关附件的扫描件(将每个附件分别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有多页的要合并在一个PDF文件内,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5M,均须原件全文扫描,复印件扫描件及缺页件一律退回)。2018年新设立的基金会只需提供2018年12月份银行账户对账单复印件,无需上传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及时上传年度工作报告书扫描件
基金会完成网上填报,待系统提示“已受理”后,通过网上填报系统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A4大小,正反两面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监事签字并加盖基金会印章后,连同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等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盖章后(直接登记的基金会无初审环节),基金会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5M)于2019年7月31日前上传至“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登录系统点击“年检年报”模块,进入“填写2018年度年检年报信息”页面,跳转至最后一页,在“年检年报扫描件保存”模块上传PDF文件,文件名称统一设为:单位名称+2018年度工作报告)。
(三)依法组织审查、接受社会监督
对参加年度报告的区属基金会,新北区民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在“常州高新区”网站(http://www.cznd.gov.cn/)全文公布《基金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和摘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新北区民政局将组织抽查或者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基金会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责令基金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自觉主动接受年检。依法参加年度报告是基金会的法定义务,各区属基金会应当认真履行年度报告义务,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区属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要主动督促所属基金会及时参加年检年报。对参加年度报告的基金会,未依法报送相关材料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行处理。
(二)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各基金会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严格按照范本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审计报告需真实完整披露基金会及其所有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休领导干部,现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基金会兼职取酬情况,须如实披露,不得隐瞒。涉及财务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净资产不足等情况应在审计意见强调事项段中作具体说明。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符合要求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基金会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相关规定,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基金会兼任职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兼职不得领取基金会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各基金会要结合年报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
五、相关事项
年检服务窗口(北斗星公益园)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东路89号河海商务大厦二楼;电话:0519-85551929、85551939。
区民政局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政府210办公室,电话:0519-85527065,联系人:赵剑。
附件:1.基金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样本)
2.附件2基金会2018年度审计报告(范本)
3.附件3基金会2018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范本)
4.附件4基金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摘要(范本)
常州市新北区民政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