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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于2007年2月购买蒋某的摩托车配件,价值总计88000元,并于当日出具欠条一张。之后,蒋某进行多次催要,而钱某拒绝支付。于是,2008年年底,蒋某一纸诉状将钱某告上了新北法院,并请求法院判令钱某支付全部货款。
经审理,法院于2008年12月作出判决,钱某需偿还蒋某货款88000元。判决生效后,钱某迟迟未履行义务,蒋某便向新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报告财产、网络查控等方式,发现钱某名下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了困境。十年里,承办法官更换了两三个,但是“解决执行难”的初心并未改变,新北法院的执行干警一直关注着钱某的生活动态以及消费情况,积极敦促钱某早日履行义务。
2019年11月9日,是新北法院开展的第三次周六凌晨突击执行行动。凌晨五点,承办法官敲响了钱某家的大门,亮明身份后,承办法官表示,近期通过网络查控,发现钱某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有一定经济能力履行义务,希望钱某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主动履行义务,拒不履行的话将面临强制执行措施。
“压在心里十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非常感谢法官!”11月12日上午九点,蒋某来到新北法院与钱某进行面对面交接,全额支付了账款,历经十年的案件终于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