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2018年,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大力开展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经评估,春江镇安宁村等57个村(社区)通过验收,被评为“新北区2018年度和谐村(社区)”,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不断创新,务实为民。区级各部门要加强指导,提供支持,促进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新北区2018年度和谐村(社区)名单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