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
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委办公室、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聚焦供给侧打造现代化教育体系,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新北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把握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把握新时代教育发展特征,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办教育。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眼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丰富办学资源、完善政策体系、提供优质服务。坚持群策群力,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多渠道投入、多元化参与教育发展,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强大合力。
(三)目标要求
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教育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基本要求是: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化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坚持德育为先,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坚持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知行合一,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新北教育现代化
(一)深化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改革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引导师生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育人体系。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把德育工作成效作为对学校和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依据,在落实常州市“七彩德育”的基础上,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为抓手,深化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德育干部、教师队伍。
3.健全学生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劳动实践、国防、法治安全、心理健康、生涯规划、文明礼仪和生态文明教育,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学生身心健康促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和超重比例增多的状况,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学校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把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二)深化基础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4.完善学前教育均衡普惠发展机制。完善“以区为主、区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深化学前教育“放管服”改革,实行属地化管理。落实好《常州市新北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管理办法》(常新委办〔2017〕185号),开展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设立区级“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逐步提高,制定管理使用办法,发挥奖补激励作用。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制订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防止“小学化”倾向。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幼儿园,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5.健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机制。全面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新委办〔2017〕94号)精神,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成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工作,严格规划刚性实施,确保学位供给。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全面实施集团化办学,推动公办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常态化,破解“择校热”难题。做好义务教育标准化监测工作,构建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标准。依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力争所有学校到2020年全面达标。推进智慧校园创建工程,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6.创新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机制。积极参与普通高中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区域高中发展共同体,加快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增强课程选择性,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完善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办法,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的管理机制。强化课程基地建设,发挥基地育人功能,重点推进人文、科技、艺体等,以高中校领衔、初中小学共同参与、高校支持的一体化课改实验项目。深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探索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途径。
7.建构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高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科学规划设置特教学校,保障特殊教育资源供给。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双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准入制度。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以及专业支撑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8.健全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国际理解教育,多角度宣传、多学科渗透、多渠道交流、多形式活动,培育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适应未来竞争的国际化人才。积极开展师生互访和文化交流活动,支持教师海外研修访学,鼓励学生境外研学,不断拓宽师生国际视野,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
(三)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9.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财政、土地、登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除幼儿园外)收费政策。引入名校品牌、师资和管理团队开展合作办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民办学校监管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用好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化平台,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各镇、街道)
(四)深化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0.健全促进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健全社区教育体系,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常州市社区教育示范镇(街道)创建率达90%以上,江苏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创建率达100%。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社区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不断丰富市民在线学习资源,满足社区居民线上线下学习需求。构建多样化的老年教育机制,办好老年大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统战部、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各镇、街道)
(五)深化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
11.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合理核定公办学校教职工总员额,事业编制适当向教师队伍倾斜。规范编外聘用教师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化解教师编制不足问题。根据教育人才目录,落实多元化人才招引、岗位统筹和创新设置、绩效分配精准激励机制。稳妥推进“区管校聘”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与市联动的“三名”(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机制,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修订)》(常开人才办〔2019〕14号、常新教人〔2019〕4号),多元化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加大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着力打造教育人才高地。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镇、街道)
(六)深化教育投入保障体制机制改革
12.优化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证规划优先满足教育、财政优先投入教育、公共资源优先倾斜教育。严格执行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学校建设工作。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事业,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段、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整非义务教育学费(含保育费)标准。健全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提高资助精准度。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完善以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推进社会公益性公共体育、文化、科技设施供学校及学生免费使用,不断拓宽教育资源供给。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13.突出德育实效。完善德育工作体系,认真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以常州市“七彩德育”为依托,加强金色理想信念教育、红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黄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蓝色生命教育、绿色生态文明教育、橙色公民教育、紫色科技创新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品德修养教育,强化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法治意识养成。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充分发挥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的重要育人作用,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广泛开展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文明校园。健全创作激励与宣传推介机制,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强化对网络游戏、微视频等的价值引领与管控,创造绿色健康网上空间。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
14.提升智育水平。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创新教育,强化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教育部门要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15.强化体育锻炼。坚持健康第一,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健全监测制度,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开齐开足体育课,科学安排体育课运动负荷,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鼓励公共运动场所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16.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引导学生了解世界优秀艺术,增强文化理解。鼓励学校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办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
17.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全面落实劳动教育指导纲要,科学建构劳动实践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有效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劳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大力推进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不断完善劳动实践教育评价体系。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验区创建,农村地区要安排相应田地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地区要为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践等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统战部、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各镇、街道)
(二)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8.优化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教师课前要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要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要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注重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
19.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部门制定的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区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认真制定教案。学校要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20.完善作业考试辅导。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从严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要完善政策支持措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21.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按照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的要求,建立覆盖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加快智慧校园建设,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学。均衡配置城乡信息化教育装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镇、街道)
(三)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
22.加强课程教材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管理办法以及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并建立监测制度。区级教育部门加强校本课程监管,构建学校间共建共享机制。学校要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严格落实教育装备基本标准,逐步建立创新实验室、综合实验室。
23.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24.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党委和政府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履责情况,突出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办学情况,突出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发展情况。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
25.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完善区、校教研体系。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配齐配足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大力支持引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26.激发学校生机活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学校主动发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强校带弱校、集团化办学等机制,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
27.重视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立法为契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各镇、街道)
四、加强组织领导,开创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28.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建立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长效机制,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9.提升治理能力。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教育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改革亲自把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查。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管办评”分离。深入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激发学校内生动力,释放优质资源潜力,优先满足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的教育需求。强化依法治教,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各类检查、评估、评比、“进校园”活动项目清单制度。
30.落实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切实管好学校。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宣传部门要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氛围。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教师员额核定工作。经发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要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学校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学校经费落实到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推动提供更多儿童优秀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政法委要协调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妇联要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做好少年儿童有关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工作。
31.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健全教育督导机制,强化教育教学督导,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
32.营造良好生态。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大力营造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发挥教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奠基作用,为推动新北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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