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2019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围绕“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工作目标,坚持从严执法、规范执法,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地区类型、较大危险因素,精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明确“一个目标”。始终坚持把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事前监管执法的重要目标,精准打击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升企业全员安全防范能力,切实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确保“三个100%”。违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举报核查率100%,涉嫌违法犯罪移送率100%,力争达到行政复议零撤销和行政诉讼零败诉。
(三)实现“五个精准”。紧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在五个精准(重点行业领域精准、事故多发地区精准、高发事故类别精准、重大事故隐患精准、现场检查内容精准)上发力,有效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重点任务
1.压实政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直接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监管部门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界定部门之间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防止互相推诿,消除监管盲区;完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行动,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积极推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增强执法合力。
3.深化监管执法理念。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处理,把小苗头当成大问题来解决,增强忧患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彰显责任担当,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抓紧研究解决当前企业面临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帮助企业解难题、树信心、保安全。创新执法方式,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提高执法精准度和规范化水平。坚持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问责有效结合,对检查执法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4.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监管执法,突出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外包项目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控。加强对各园区(镇、街道)、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营造依法治安的氛围。
5.紧盯重点隐患和苗头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研判分析各类事故,深层剖析事故原因。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行业、板块,生产性工伤事故多发、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历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存在重大隐患、生产经营状态不稳定或停产半停产等重点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到期未完成整改以及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6.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保持严管重罚高压不减。对典型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增强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执法检查必须坚持执法为主,严格执行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根据企业规模、风险大小、行为后果、主观态度、整改情况等区别对待执法对象,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实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全面描述违法事实、取证过程和方式、因果关系、集体审议、法律适用及自由裁量等。规范执法装备运用,推行通过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省、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8.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绩效评估,巩固行政执法成效。常态化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扩大执法的社会影响,做到“执法一起、规范一家、警示一片”。组织区镇(街道)、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地区间交叉执法活动,营造依法治安社会氛围。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的结合,确保事前执法数量和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市第一方阵。
9.加强监管执法监督。建立依法合规、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效衔接。各板块、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并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指导,区安委会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执法案卷质量、执法处罚效能等情况的专项监督,对日常检查执法情况进行评估。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监管执法信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0.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有令不止、抗拒执法、拒不整改的恶劣行为,横向联合相关部门,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实施综合执法。严肃事故挂牌督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11.加大监管执法保障。持续加强区、镇两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标执法机构的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区、镇监管预警一体化平台运用,保障监管执法需要。探索市、区综合执法系统对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完善区政府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汇集专家力量参与安全监管执法和区域安全发展辅助服务,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
1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组织开展文字录入、执法文书制作、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装备使用演练等系列技能竞赛,形成“学法规、练技能”的良好氛围,以此推动执法检查手段技术化、专业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请进来、走出去”,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学习先进地区执法经验和做法,破解执法难题瓶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执法先进典型,树立各条线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形象和权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王宇伟任组长,应急管理局局长童广武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各园区(镇、街道)、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落实。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准执法年活动,切实把执法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做好本系统精准执法年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执法检查、督查,营造执法的氛围、树立执法的权威。要把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事前、事中、事后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以执法推动监管工作落实,以执法检验监管工作成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安委办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通报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执法情况。加大精准执法年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并组织专项考评,对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执法检查效果、执法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顶真碰硬、执法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报送不及时、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情形将予通报批评。
(四)强化氛围营造。全区上下要加大“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园区(镇、街道)、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于4月12日前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刘勇,电话:83212209。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