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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验收新北区2018年度长江“一事一办”整治项目
发布日期:2019-01-09    浏览数:  
 

1月8日,常州市河长办对新北区2018年度长江“一事一办”整治项目进行验收,市河长办综合协调处副处长董剑锋、市长江处副主任吴文平及区河长办、春江镇河长办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验收组先后查看了清江化工有限公司废弃硫酸储罐、新农水产违建、临江化工厂废弃厂房等三处长江岸线占用整治现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常州清江化工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码头两只废弃硫酸储罐,并已完成土地平整及绿化修复工作,春江镇东海社区新农水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已完成原有临时用房拆除工作,并对避风港进行了规范化整治;新北区临江化工厂在11月中旬已完成长江管理范围内房屋拆除工作,堤防管理范围内复绿将在后期由市长江处组织实施。

验收小组在春江镇人民政府召开座谈会,会上听取了春江镇河长办对长江“一事一办”整治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区河长办简要介绍了2018年度新北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董剑锋认为,新北区河长制工作“有准备、有投入、有章法、有效果”,尤其在“三乱”及排污口整治方面,更是走在全市的前列,此次长江“一事一办”整治工作,新北区河长办严格按照市河长办的要求,在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从现场整治效果及汇报材料来看,已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准许验收通过,并就后期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对新北区临江化工厂已完成房屋拆除的地块,市长江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复绿。二是对新农水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避风港要加强监督巡查,防止部分船主将船只改造为饭店,要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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