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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北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1-14    浏览数: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顺应农村产业发展新趋势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新北区结合西部崛起发展战略,以“三产”融合发展为重要抓手,加快走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的现代农业之路,全区农业现代化指标考核连续三年稳居全省第一方阵,2018年成功入选全国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但是,新北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仍然存在产业基础不突出、融合主体不强、融合程度不高、联结机制不紧等问题。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课题组深入调研,围绕进一步推进新北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着眼大局,注重融合发展规划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借助智库力量,科学编制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出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成立由区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强化各部门协作,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要构建产业体系。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全区乡村振兴和特色小镇建设,紧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紧密相连、交叉融合、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三要形成现代农业新格局。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直供直销、电子商务、数字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挖掘农业的文化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促进农业与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格局,为我区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二、多措并举,强化政策扶持保障
  一要强化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整合各级财政分散在一二三产业各个环节的涉农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和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增强引导和激励效应。二要强化土地指标政策。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文件精神,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和休闲农业用地纳入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确定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并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土地入股、公开转让方式,优先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三要强化科技支持政策。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开展对接,引进、熟化一批农产品产后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为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范围拓展提供更多的可实现的技术条件。
  三、改革攻坚,推进产业全面升级
  一要做优做精第一产业。持续调整优化全区农业产业布局,增加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品牌战略,在优质稻米、无土草坪、绿色蔬菜、精品瓜果等优势特色产业方面狠下功夫,开展标准化生产,争创“三品一标”,力求将农产品做成优质产品、精致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二要做强做深第二产业。要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培育,扶持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的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三要做大做活第三产业。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范有序地发展电商农业、休闲观农业、创意农业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村级益农信息社平台、第三方平台(如淘宝、天猫等),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收入;通过农旅结合、农教结合、农文结合,将农业功能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拓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创意农业、景观农业、节庆农业和农业主题公园等,促进农业与第三产业深度融合。
  四、示范引领,加大融合主体培育
  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力军,要进一步精心培育、不断壮大,使其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一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要发挥其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依托产业化发展机制,带动其他融合主体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营销,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二要发展家庭农场。要引导他们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促进生产与市场连接,发展初加工、地产地销等产业形态,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三要规范农民合作社。要注重规范化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交易成本,让合作社成员获得更大的效益。
  五、内培外引,加大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一要抓好农村人才队伍的培养。建立农业教育培训基地,提供各类农业教育培训服务,定期举办各类农业培训讲座,构建农业本土化人才定向培养模式,为全区提供农业经营、管理及推广人才。同时,要注重在实际工作和生产实践中培养人才,发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服务站点等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基础作用。二要加大农村专业人才的引进。结合全区人才引进政策,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专业人才向农村流动,稳定一支年轻有技能,想留能留在农村基层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人才队伍。三要健全农村人才队伍评价激励体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农村人才信息库,鼓励农村人才积极参与国家职业资格评定,逐步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加大对农村人才的表彰激励力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给予补贴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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