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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责任,推进扫黑除恶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善做善成,履职尽责。将扫黑除恶与“一学习两整治”、 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整治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重点问题整改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落实等方面,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确保督查通报和监督意见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建议落实到位、长效制度体系建设到位。
二是重点突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重点排查黑恶势力有无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有无采取非法方式胁迫、阻挠征地,煽动闹事、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有无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扰乱市场秩序;有无强占林地、湿地,非法买卖、转让林地使用权,破坏林木资源;有无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等。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行为处理信息、违法违规举报12336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渠道,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是广泛宣传,牢牢掌握扫黑除恶意识形态主动话语权。加强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道德讲堂”、微党课、专题讲座等宣传阵地作用,改进传播方式和传播内容,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深入宣传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组织分局干部职工走进村、社区、学校等地,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网上网下的全方位、立体式、多样化宣传体系,形成“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无恶”“无恶治乱”的浓厚氛围。加强舆情监控,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言论遏制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