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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新北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的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2020-02-05   来源:经发局     字号:〖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力度,全面打印疫情防控攻坚战,区经发局牵头开展了全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

问:企业什么时候可以复工?

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要求,区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提前复工?

答: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可以提前复工,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逐级现场严格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同意。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在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市政府补充通告前已经复工的企业,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维持现状生产。

问:企业复工前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做好企业复工方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员工排查到位。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参见附件4之附表3、4)。凡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常的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间人员管理以企业为主体,必要时各镇、街道可以为企业员工隔离提供条件和保障。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上报所在地镇、街道,按流程施治。三是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员工500至10000人的企业,按照每100人一间的标准单独设置隔离间,10000人以上的不少于100间。企业要按照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工作。四是内部管理到位。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企业公共场所、集中生产线、住宿区、厂房、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疫情防控,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问:企业复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拟复工企业按照复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以企业法人承诺的形式向所在地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附相关材料,对措施不实,资料不全的,不接受复工申请,整改达标复核后才能复工。各镇(街道)审核后将企业备案表和复工企业汇总表报送区经发局备案。区、镇两级企业防控组将采取四不两直形式进行抽查,发现四个复工条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问:区经发局近期开展了哪些企业复工工作?

答: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区经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常新肺炎防控指〔2020〕11号)、《关于做好常州市新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工作的通知》(常新肺炎防控指〔2020〕12号),强化了主体责任、明确了工作流程、细化了责任分工,构建了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深入指导,强化落实。区经发局第一时间组成了由中层干部带队的10个专项督查组,下沉到10个镇、街道督查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力度。三是积极协调,全力应对。区经发局积极帮助2月9日前复产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等行业企业防控措施和办理复工申请手续,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运输、生产设备维护等难点问题,有效保障了防控物资的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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