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高新动态 基层实践 他山之石
 
 
让基层有人干事! 徐州向镇街下沉事业编制两千余名
发布日期:2020-09-18   来源:编办     字号:〖

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今年5月18日,徐州全面启动镇级层面机构改革工作。徐州作为全省7个改革试点市之一,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为主抓手,以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体制为总目标,积极探索基层治理的“徐州路径”“徐州方案”。

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改革突出问题导向,重塑基层治理架构,让镇(街)成为合法的权力实施主体。记者注意到,此轮改革,围绕乡镇(街道)“车大马小”“身大衣小”等问题,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和按需下放的原则,将面广量大、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200余项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依法明确乡镇(街道)为权力实施主体。突出城市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将基层急需且有能力承接的权限依法下放。目前所有县(市)区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案》已按规定程序全部报省审批,《镇(街道)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赋权目录》已全部印发。

围绕“任意摊派”“属地管理”等问题,在依法赋权的基础上,徐州在全省率先开展镇(街)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职责准入清单(县镇职责边界清单)、村级便民服务点受理民生服务清单、县镇跨部门信息共享清单等“6张清单”编制工作,同时实行清单动态管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目前全市11个试点镇(街道)“6张清单”编制已经完成,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月底之前对外公布实施。

此次改革统筹考虑地域范围、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等因素,镇(街)一般设置7个职能机构,最多不得超过9个,严格控制挂牌机构设置,镇(街道)承担的全部职责明确到具体职能机构。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组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设在镇(街道)的服务窗口和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服务窗口全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审批服务一窗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组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综合执法一队伍”。整合镇(街)指挥调度职能,组建综合指挥中心,实现“指挥调度一中心”。

●实施“资源+”工程

让基层有人干事

基层人力短板一直是困扰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此次改革通过整合现有力量、下沉县级力量、激活干事动力,多措并举补齐基层人力短板。

据介绍,经市委深改委同意,市县(区)两级共向镇街下放2099名全额事业编制,专项用于加强基层审批执法服务和安全生产等一线力量。其中根据平均每个镇(街)各下沉10个编制的标准,市县两级按1∶1的配套比例共统筹下沉事业编制1570名。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又另行从县级编制中下沉529名,徐州编制资源下沉总量居全省第一。同时加强编制使用精细化管理,结合人口、面积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相关指标,细化下调增量编制分配口径,向高质量发展考核排名靠前且改革评估指标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予以倾斜。今年以来镇(街道)新招考行政事业人员近200名。

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赋予了镇(街)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允许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工作统一管理。

除中央、省委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级部门设在镇(街)的机构一律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除人员编制关系不变外,工作关系、组织关系、日常考核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派出部门安排工作需提前告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免必须事先征求所在镇(街)党(工)委意见。明确上级机关借调镇(街)工作人员必须征得镇(街)同意,报组织部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个月。改革还要求合理划分县镇(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镇(街)承担。

●实施“能力+”工程

让基层干成事

让基层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这是此次改革的焦点。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革将积极构建优化高效的县镇沟通协调机制,让乡镇(街道)对辖区事务说了能算、定了能干。

据介绍,通过建立市县镇(街)统一协调的综合指挥平台,以党建为引领,实现在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网络治理等重点领域,将综合指挥的“触角”下沉至镇(街),将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直通”基层。目前各镇街综合指挥平台已全部启动建设,大部分平台建设已进入场景模块设计和大数据归集完善工作,县区级综合指挥平台正稳步推开试点。市级综合指挥平台的社会治理板块已投入使用。平台建设同时,此次改革还强化镇(街)对辖区事务的统筹协调权。依托综合指挥平台,通过建立双向考核制度、健全信息员对接机制,建立与上级职能部门“点对点”的业务无缝衔接机制,实现镇(街)在属地管理职责履行过程中的统一指挥协调。

改革还明确要求,县级部门向乡镇(街道)交办事项需书面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并报县级党委政府批准。同时,必须给予对应经费、人才、技术保障,并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指导培训力度。依托综合指挥平台,建立县、镇(街)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该负责人说,下一步,徐州将狠抓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各地切实承担起改革主体责任,在编制资源下沉、相关机构设置等方面向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倾斜。


 
 
主办单位: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崇信路8号
电话:(86-519)85100668 85127060 传真:(86-519)85105661 邮编:213032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1034号  网站标识码:3204110029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