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北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开委办〔2020〕40号)和《新北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稿)》(常新委办〔2020〕76号)规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各镇、街道2019年度资源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资源利用管控效率、涉土执法及信访情况以及加分项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综合评价考核共有5个一级项、21个二级项,涉及全区七个镇、三个街道共十个考评单位。2019年度考核结果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核后,已报经区政府审定。
按照区政府考核文件规定,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是对各镇、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向各镇、街道通报,并抄送区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一、2019年度新北区节约集约模范镇(街道)(3个)
河海街道 薛家镇 新桥镇
二、2019年度新北区节约集约进步奖(2个)
奔牛镇 西夏墅镇
附件:2019年度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得分汇总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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