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在此背景下,政府机关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努力用政府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区级部门进一步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严格预算管理提出十条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是继续压减办公经费定额标准。2020年区级部门公用经费中办公经费支出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5%。
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因疫情影响未支出的出国经费,不得统筹用于其他支出,由财政统一收回。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严守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管理纪律,严格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审批管理,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餐饮、住宿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020年部门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和专项经费中工作交流经费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20%。
三是严控会议及培训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现行会议及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和培训人数、时间、规模,严格执行会议和培训报批程序及年度计划管理。各部门工作、业务会议,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一律不得在经营性场所召开;倡导培训方式从“走出去”调整为“请进来”,在培训计划与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原则上在市内非经营性场所开展培训。2020年部门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20%。2020年部门公用经费中的培训费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10%。
四是严控新增支出。除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得追加预算。新增支出事项原则上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严格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加强造价控制。对因特殊原因确需追加项目、项目投资额增加或项目变更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五是大力压降采购成本。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完善机制,优化流程,搭建平台,加快推进食材、建筑“三材”、办公用纸张等大宗物品带量集中采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供应标准统一的产品和服务,探索推进联合采购统一谈判的方式,努力压减采购成本。
六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有关规定,执行资产配置程序,有效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新增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执行。严控办公设备配置,办公设备不受报废年限限制,尚能使用的不得更新(国产化替代工程除外),确需更新的先行通过内部存量调剂解决。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不得购置、新建办公用房,除必要的危房维修外,未开工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一律暂缓实施。
七是严格津补贴发放。严格履行津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标准和发放范围,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是严格用工管理。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办法,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自行使用社会化用工,不得违规聘用临时用工。应当由部门履职事项一律不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聘用人员的方式进行。
九是大力构建节约型机关。坚持勤俭节约,严控文件印刷、书籍出版、资料汇编等支出,规范报刊征订,不得征订与工作无关的刊物;严控办公耗材管理,倡导无纸化办公,纸张使用提倡双面打印;杜绝常流水、常明灯,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及时关闭电脑、办公设备电源,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除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课题外,原则上不得将调研课题转包给社会机构开展。
十是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区级财政拨款及专项收入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除未实施完毕的基本建设类、保障类项目支出及已进入采购程序尚未支付的采购款外,不再结转至下年度支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并视疫情防控及经济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确保过紧日子举措落到实处,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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