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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5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中学及有关学校: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致使中小学生越来越普遍使用手机进行资讯查阅、资料查询、人际交往和自我表达,手机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学生与教师、家长和社会的沟通联系。但由于手机的娱乐功能和交际功能越来越丰富,以及中小学生心智还不成熟,部分自控能力较弱的学生过度使用手机,沉迷于网络游戏和交友聊天,导致学习不专心、视力下降以及亲子关系紧张,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各地各校要从为党育人、为国育人、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切实加强学生手机规范管理,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
  二、细化管理措施
  1.制定办法,严格条件。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构建长效机制,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原则、程序和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设施。
  2.优化服务,强化责任。学校要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求,因校制宜,以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或通话条件,解决通话需求。要落实好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人员等教职人员在不同时间节点对学生的管理责任。
  3.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学校要将手机管理作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通过学校宣传栏、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健康教育、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要坚持“五育”并举,拓展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为手机远离校园、学生远离手机创设更加有利的环境。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集中开展手机使用、管理专题教育。
  4.家校共育,形成合力。学校和家长要加强联系沟通,形成良好的互动协作机制,凝聚教育合力。学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学校、父母课堂、集体或个别访谈等方式,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学校教师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强制学生、家长用手机完成打卡、签到等任务。家长应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言传身教,引导学生限时、安全、理性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要指导、鼓励学生家长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机使用管理家庭公约,引导学生在家期间养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
  四、科学制定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实施方案,迅速落实手机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六个明确”:一要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的条件;二要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三要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便捷联系的公共通道;四要明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强制学生、家长用手机完成打卡、签到等任务;五要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六要明确对违规学生的惩戒办法。
  五、强化督导落实
  各地各校要加强指导学校规范手机管理的各项要求,广泛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月10日前,全市中小学要将本校手机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3月12日前,请各辖市、区教育部门择优推荐10所学校的手机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辖市区教育部门要将本地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在2021年3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今后,各地各校加强手机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
  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要求,制定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管理的试行办法,纳入学校管理实践,并按上述时间要求将学校办法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谢峰,电话:85681352,邮箱:908362043@qq.com。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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