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新桥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三井街道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服务,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新北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北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