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科创动态 产学研联动 营商环境 企业风采
 
 
即来即办!常州高新区率先实现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
发布日期:2021-06-17   来源:行政审批局    

近日,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丹来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项目建设专区,为其负责的刘合里路(循礼路~崇义路)工程等三个项目办理水土保持审批事项。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按照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要求,当场受理、当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

今年以来,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要求,常州高新区率先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已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按规定进行公开后,即可向审批部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对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后,当场即可做出行政许可,并同步将信息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后期监管。

水土保持承诺制实行后,审批流程再精简,由原来的三级审批转为现在的一级审批;办结时间再缩短,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优化为即来即办;跑动次数再减少,企业只需跑1次即可办结,为项目建设节省了大量的宝贵时间。

未来,常州高新区将秉持“高新事·高兴办”品牌理念,持续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创新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1034号  网站标识码:3204110029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