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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牛镇纪委持续提高办案质量,厘清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增强审查谈话安全意识,全方位、多角度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提高思想认识。镇纪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纪委相关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思想。明确审查组组长对“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负总责;案件主办人全面负责谈话期间的安全工作,对谈话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审查谈话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遵守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员工作制度,全面厘清“走读式”谈话安全。
二是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充分了解被谈话人个人及家庭情况,提前制定谈话方案,填写谈话室使用审批表,明确谈话时间、地点、人员,报领导审批后组织开展谈话,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扎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前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对被谈话人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等方面“六必知”。坚持“一人一预案”,结合被谈话人个人情况,制定个性化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谈话结束后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对于重点谈话对象在谈话后三日内回访跟进对象思想动态,并将情况反馈上报审查组组长。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规范场所管理。每月对谈话室硬件设施安全隐患和储备药品进行检查,每次谈话前安排专人进行隐患排查,重点关注谈话室内部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周边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在谈话室外设立物品存放处,将谈话人所有随身物品进行统一登记存放。严格执行谈话室管理制度和谈话制度,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按照要求严格保存录音录像资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谈话场所配备测温仪、口罩和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严格落实谈话对象及陪送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和日常消毒、室内通风等防控措施。
四是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安全可控。进一步细化出入、医疗、思想等方面的管控措施,确保“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安全可控。谈话前针对患有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年龄较大的谈话对象采取必要的身体检查,并安排专人陪护,时刻关注被谈话人的身心变化。与奔牛人民医院建立就医应急“绿色通道”,并在谈话室配齐医疗急救一般药品用品,做好应急准备。谈话过程中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及时转变方法,妥善处理紧急情况。谈话结束后,对特殊谈话对象,与其家庭、所在单位保持联系,动态掌握谈话对象的工作和生活及思想情况,筑牢执纪安全“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