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
审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为规范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执业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防范审计风险,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常审发〔2020〕53号)、《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常开委办〔2021〕10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按规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的区政府投资项目。
二、评价内容
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提前复核、备案抽查、综合评分的方式,重点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项目合法合规、造价控制、日常管理、工作进度、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评价考核。
三、组织实施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项目质量评价考核工作由区审计局组织实施,必要时邀请区纪委监委、财政、住建等部门参加。根据中介机构开展的项目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工作及审计业务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汇总考核结果、局党组会议审定,审定考核结果记入中介机构考核档案。被复核抽查到的考核评价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当配合协助,按照评价考核要求,如实、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得分为百分制,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合法合规(15分)
审计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及审计规定要求,包括:审计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是否按行业标准、执业规范、规定程序进行,一项不合格扣5分。
(二)造价控制(40分)
1.审计过程中工程量计算正确(10分),计算错误或漏项的,一项扣2分;
2.无其他影响造价的问题(10分),发现套用定额、税费计算等其他影响造价的错误,一项扣2分;
3.审计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按规定流程上报(10分),重大分歧问题未汇报擅自处理、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一次扣5分,扣分无下限;
4.复核结果误差率3%以内的(10分),不扣分,复核误差率超过3%(含3%)的,按不合格处理。〔复核误差率=(社会中介机构审定额-复核审定额)/社会中介机构审定额×100%〕
(三)日常管理(25分)
1.中介机构按造价咨询合同和实施方案履行日常管理职责(4分),未履行的每处扣2分;
2.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手续按照规定执行、审核准确(12分),未按规定执行或审核有误的,每处扣3分;
3.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支付凭证的审核准确(9分),款项审核有误的,每次扣3分。
(四)工作进度(20分)
1.按要求提供审计核查工作相关资料(4分),资料报送不全、不及时、不报的,每次扣2分;
2.提交符合考核工作要求的审计成果(6分),提交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提交成果不完整的,扣2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扣2分;
3.建设单位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综合评价(6分),建设单位依据中介机构的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意不扣分,基本满意扣3分,不满意扣6分;
4.及时回复区审计局发现问题(4分),未及时回复的,一次扣2分。
(五)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所包含的内容均为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存在下列情形,考核定为不合格:
1.隐瞒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与被审计相关单位串通舞弊的;
2.利用审计工作进行索贿、受贿,从被审计相关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3.将审计结果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目的的;
4.违反保密纪律、回避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
5.拒绝接受区审计局指导和监督的;
6.不履行委托审计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五、评价结果使用
区审计局每年评选社会中介机构优秀审计项目并予以通报表扬,对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通报至相关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中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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