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呈报的(常新)地呈字[2022]第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国有未利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街道的国有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你街道0.0488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0.0488公顷,其中转用国有未利用地0.0488公顷。
二、你街道要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国有未利用地转用补偿协议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安排被转用土地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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