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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点发展,根据省、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孟河分局于5月6日召开了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专项检查动员会议。
会上,孟河分局副分局长池兆中传达了“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有无以下收费行为:1、未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等的行为;2、未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的行为;3、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行为;4、加价收取转供电电费的行为;5、预收物业费用超过一年的行为;6、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行为;7、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的行为;8、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9、市场监管领域其他违法行为。
会上,各物业服务企业签收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并纷纷表示将先行自查,一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下一步,孟河分局将针对上述重点检查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