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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园区企业依法发布广告意识,增加企业自我规范能力,正确规避违规禁用词汇,合法合规进行广告宣传,7月8日下午,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办,园区企业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园区服务PLUS系列活动——《广告法》专题培训会在园区C座会议室召开。园区3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信用与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巢鹏飞对《广告法》的条例进行了解读,分别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教育、房地产及专利等方面进行了案例解析,并强调要避免非法行为,在投放广告、承接广告业务及对外发布广告中,要落实合作方主体责任,严格把握前道审核义务。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辛艳茹律师介绍了广告及广告法的基本知识,重点讲解了广告法对于广告的禁止性要求,消费者知情权、肖像权等广告侵权行为以及违法广告下消费者维权方式。
本次培训会通过真实案例生动讲解了违法广告的各种情形,参会企业代表表示对广告法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入了解,受益匪浅。